{{ $t('FEZ001') }} 註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本局114年8月20日北市教中字第1143089148號函辦理。
二、獎學金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本項獎學金係由教育部核配名額(國小每校至多2名),依據實施計畫第10條第4項規定,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依成績總分高低排列名額,如分數相同者,則依以下順序排序:低收入戶、無懲戒紀錄、獎勵紀錄、學校推薦序。(本校將推薦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最優之兩位學生申請,請獲薦之學生與家長,協助於115年3月13日前將相關表件繳回教務處)。
(二)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有意願申請且符合資格之學生,請填妥申請表件並完成原住民資格審查後,將相關資料於115年4月17日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申請學生如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則不得請領(如臺北市政府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之獎助學金)。
四、若有任何疑問,可洽教務處 註冊組 林老師 (02)2367-7144 分機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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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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