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長 張家鳳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3年11月11日北市教體字第1133110456號函(計達)續辦。
二、本案係因基隆市學校於午餐發現嘉一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之豬肉角內有金屬異物,疑似為豬隻疫苗針具殘留,為確保學校午餐安全,本局前於113年11月11日函請各校午餐暫緩使用旨揭肉品。
三、本案經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稽查該公司屏東廠,該廠金屬檢測功能正常且複查合格,另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該公司總廠金屬探測器檢測作業正常及現場環境缺失已輔導改正,爰即日起可恢復供應。
四、請各校持續加強自主管理,督請廠商落實登錄教育部食材登錄平臺,包含每日菜單、食材(含調味料)、供應商、菜色照片等資料,如有驗證標章、檢驗報告等也應一併登錄。
五、請本市非學實驗機構團體之學籍學校,協助通知設籍之實驗機構團體,另請臺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轉知供應本市之團膳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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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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