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美瑩
{{ $t('FEZ002') }} 輔導室|
主旨:
本中心(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辦理「臺北市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之合意性行為行為人情感教育研習班」,請貴校轉知所屬於114年3月20 日(星期四)前完成線上報名並惠予公假派代,請查 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4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健康教育、輔導領域 或護理教師。
三、研習日期
(一)第一期:114年4月1日(星期二)。
(二)第二期:114年4月28日(星期一)。
四、研習地點:本中心外辦研習教室/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
五、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網路報名,參加研習人員請於報名 截 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 tp.edu.tw/)報名,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 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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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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