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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正區河堤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轉知國教署有關學校針對中聯油脂公司問題油品之團體訴訟案相關作業原則

{{ $t('FEZ002') }} 學務處衛生組長|

一、依據國教署115年8月20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7770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受旨揭問題油品影響之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辦理消費爭議團體訴訟,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以下簡稱消保會)說明相關實務處理原則如下:
(一)申請期限及補件彈性:收件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展延。如學校因學生編班、轉學或畢業等因素未及於截止日前完成全部資料蒐集,得先提供初步申請資料,其餘資料得於1個月內完成補件。
(二)申請文件及個資蒐集:提出團體訴訟之申請人為個別學生或教職員工,每位申請人均須填具「基本資料表」、「讓與同意書」及「未與業者和解之切結書」等3份正本文件;未成年學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請學校協助彙整。
(三)問題油品使用菜品資料:為減輕學校負擔,學校僅須於使用問題油品供餐單(表)上,將相關菜品以打勾或螢光筆標記方式註明即可,無須另行重新製作供餐資料。
(四)賠償金發放方式:考量個資安全與防止詐騙,團體訴訟申請階段不蒐集學生個人金融帳戶,賠償金規劃統一由學校統籌劃撥及管理;另請學校妥善留存參加訴訟學生之聯絡方式,俟賠償金撥入學校後,再行向學生及家長確認撥款細節。實際獲賠金額仍須由法院判決為準。
三、相關團體訴訟最新申請表格已公告於消保會網站(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kind=75&page=1),請各校逕行下載並依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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