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特教組長 王梓穎
{{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局委託辦理「臺北市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實施計畫及113年度方案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局委託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辦理旨揭方案,前以112年12月13日北市社障字第1123000875號函(諒達)發貴單位旨揭名冊資料,並請貴單位轉知本案訊息至各轄管單位知悉,且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先予敘明。
三、又前開資訊係涉及手語翻譯員通訊等個人資料,本局近期接獲受託單位反應,旨揭名冊於部分單位逕於網站公開揭露一節,本局已即刻聯繫公開資訊單位下架網路資訊,爰函知貴單位妥善保管旨揭名冊資訊,併予提醒。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12|
{{ $t('FEZ005') }} 109|